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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當我在看新聞時,我被突然來的畫面嚇的大叫,然後接著哽咽的想哭!!那個畫面是一個工作人員用拉起狗的耳朵,然後直接用甩的方式丟出,接著直見狗淒涼的喊叫,而畫面下的標題就是下月韓國即將通過法令,把狗列為家禽,將吃狗肉更為合法化!!

我想有些人會認為豬、鴨、牛、羊、雞,我們都可以列為家禽了,為什麼狗卻不行!?
但已有這麼多的東西可以吃了,難道是餓到沒東西吃嗎?而且也許部份個人的行為,我們管不著,但政府怎麼可以將它合法化呢!?政府就像是人民的父母,你不去教導就算了,為何還鼓勵呢?試問若死屍肉好吃,而產生流行,是否政府也要將它合法化!?這樣的社會、這樣的人類,只會慢慢將人類善良的人性給消滅掉!!(也許我太激動了,但我覺得個人愛吃是你自家的事,只是不該還將它合法化罷了!)

雖然我知道這只是很微不足道的一篇Blog文章,但希望看到此文章的每一個人,能借由你們的Blog將此標題串聯下去,讓所有韓國人能知道大家的意見!!


↑為防止狗在運輸時爭吵或互咬,業者須將鐵籠塞滿狗,讓牠們動彈不得!


↑韓國人用兩種方式屠宰狗,第一用繩索將狗勒死!!第二用繩索將狗吊死!!
  並沒有所謂的人道屠殺…


阻韓國立法食狗活動資訊:
.阻止韓國立法開放食用狗肉,將發起亞洲一人一信給韓國新任總統李明博、首爾市長吳世勳

◎網址
.韓國總統李明博-http://www.east.org.tw/01/mailto_president.htm
.首爾市長吳世勳-http://www.east.org.tw/01/mailto_ohsehoon.htm



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、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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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owshow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