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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bla~bla的,好像變成了一種習性,且看著來我blog的人,似乎也變成了一種鼓勵,我想只要還有人會看我的碎唸文,我應該就會這樣一直寫下去了吧!!而每天看著我盯著電腦的的北鼻,自然也和我一起來玩blog了啦!
只不過他不是很常寫文的人,且他的blog很…稿屁,我想看了之後,可能會想吐吧!(>.<連我都想吐~可是還麻稿笑的!!)所以我就幫他命名blog為噗啦~←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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